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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杀虫公司: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 |
发布时间:2012-06-2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3133 |
合肥灭蟑螂公司 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项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比较试验结果表明,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
近期,消费者协会工作职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商店、超市随机购买了30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涉及天津、上海等8个省市18家出产企业。试验结果显示,30种测试样品有25种样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尺度,其中盘式蚊香11种、电热蚊香片8种、电热蚊香液6种,占总样品数的83.3%。
此次比较试验中,30个样品有4个样品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或以其他农药冒充包装昭示农药的题目。有效成分含量是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中具有生物杀虫活性的化学成分,通过加热或点燃以气体状态作用于蚊虫,起到驱灭蚊虫的效果。有效成分含量实测值低于昭示值的2个样品是: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出产的全无敌牌45毫升×2瓶电热蚊香液,安徽正峰日化有限公司出产的春蛙牌10单盘装蚊香。
专家指出,没有一种蚊香是对人完全无毒的,消费者应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能不用时尽量不用。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选购时要留意商品的标识标注是否有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及使用说明,商品有没有出产日期、农药登记证号,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是否完好,没有损坏。
提醒
◎有婴幼儿或妊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可采用蚊帐等物理方法防蚊。
◎应尽量使用电蚊香片或液体蚊香,由于这两种蚊香是药液直接披发,不用借助辅助材料的燃烧,不会因燃烧不充分产生其他有害物质。
◎应在正规商场或超市购买家用卫生杀虫用品,选择有信誉的大企业出产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在游商、摊贩等不正规的渠道购买。 合肥除四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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